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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龙热电刊登了《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控股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富龙热电的114,000,000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5%)转让给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拟向兴业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为46,000,000股。 该交易完成后,若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46,000,000股计算,兴业集团将持有公司16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7.5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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