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7日 19: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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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万方地产应在恢复上市后、定向增发获批前每月披露控股股东及潜在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申请恢复上市等过程中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现根据上述要求,对截止目前有关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控股股东为确保公司持续经营、持续盈利能力及避免同业竞争相关事项所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控股股东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所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控股股东无偿代公司承担为原大股东违规担保的形成的担保责任所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所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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