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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30日 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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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政府已批准对新乡化纤万吨粘胶长丝一、二期等技改项目补贴资金390万元(大写:叁佰玖拾万元)人民币。该项资金已获新乡市财政局批准并于2009年12月25日划入公司账户。 该项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记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公司向新乡市财政局申请技改补贴资金,新乡市财政局拨款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公司的年产四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工程项目技术改造,该项资金于2009年12月28日划入公司账户。 该项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记入当期负债“递延收益”。 新乡市财政局拨款82万元(大写:捌拾贰万元)人民币,该项资金已获新财办预[2009]426号文《新乡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09年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的批准,该项资金于2009年12月23日划入公司账户。 该项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记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经新乡市政府批准,新乡市财政局向企业拨款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人民币用于企业废水治理项目。该项资金于2009年12月22日划入公司账户。 该项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记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以上四笔财政补贴资金合计752万元(大写:柒佰伍拾贰万元)人民币。 上述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但对2009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产生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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