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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5日 21: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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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联油收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公司名称变更的通知函》,该函称: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同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北京市财政局备案确认。此前“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继和履行。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其法人资格存续,不属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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