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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8日,大通燃气与福建金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00股股份以40,550,488.00元的价格出售给金马投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近期已获得成都银行董事会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公司于2009年11月13日办理了12,438,800股成都银行股份过户给金马投资的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成都银行股份。 至此,该项交易完成,预计将增加公司2009年度税前利润约3,0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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