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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深圳华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发行358,017,8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后,华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增加至499,977,800股(华强集团原持有公司股份为141,960,000股,根据华强集团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该部分股份应在2009年11月15日解除限售),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74.96%。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华强集团在本次重组中的相关承诺,本次发行后,华强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499,977,800股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均限售三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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