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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9日 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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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6日,中色股份控股的中澳资源有限公司(简称SARCO公司)与老挝服务有限公司(简称LSI公司)签订了《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占巴塞省帕克松地区进行铝土矿勘探和开采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协议”取代LSI公司与SARCO公司原先签订的相关协议,“本协议”同时将替代原由LSI公司、SARCO公司单独或共同签署的各项修改函、承诺书、确认函、会议纪要和其他文件等,“本协议”生效之日,上述文件同时废止。 2、LSI公司同意与SARCO公司在LSI公司已自老挝政府获取勘探许可证的占巴塞省帕克松地区铝土矿区块共同投资,进行铝土矿勘探和经济技术可行性研究。该获批区块面积为66平方公里。 3、勘探和经济技术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时间为18个月,如果勘探结果令人满意,铝土矿的储量和品位都能保证项目的进行,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并向老挝政府申请铝土矿开采和氧化铝厂建设的许可。成立合资公司申请开采许可和建立氧化铝厂阶段的时间将取决于老挝政府的批准情况。 4、双方一致同意LSI公司在未来合资公司所占股比为49%,SARCO公司占51%。老挝政府需要持有合资公司的股份时,由LSI公司负责将该公司所持部分股份转予老挝政府,SARCO公司在合资公司中所占股比不会受到影响。 5、若技术经济条件可行,双方同意建设初始产能为60万吨/年的氧化铝厂,建厂总投资预计约为5亿美元。该厂可扩建至180万吨/年。 6、双方同意,用于铝土矿开采和建设氧化铝厂项目的资金由合资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并由SARCO公司负责寻找融资渠道。项目资本金和贷款利息由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返还,双方根据各自在持股比例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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