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6日 19:25 |
作者: |
|
| |
华北高速曾于2009年8月30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报告后续披露公告》,披露了公司历任(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将入股金路公司历年分红退回公司的情况,并具体提出了公司清理金路公司的整改思路。 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金路公司于2009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议对金路公司进行清算、注销。10月14日,金路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金路公司进行注销与清算、成立清算组和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从10月15日起,清算工作正式开始,清算组正式接管金路公司全部事务,封存财务账目。10月19日,清算组在天津《今晚报》上刊登清算公告。截止2009年11月3日,金路公司以清算组名义发出债权、债务通知书,启动了固定资产处置变现工作,落实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根据《公司法》及天津市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清算公告期满即12月2日后(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满45日),清算组可开始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自清算报告被确认后,清算组将清算报告及表册、股东会决议等报天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在今后的工作中,金路公司清算组将严格执行清算的程序和时间,逐步完成金路公司的清算与注销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