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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行政无偿划转方式受让东方宾馆14.36%的股权和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岭南集团直接持有东方宾馆38,712,236股,并通过东酒集团间接持有东方宾馆100,301,686股,合计持有东方宾馆139,013,922股,占东方宾馆总股本的51.55%。 本次股权划转后岭南集团和东酒集团仍需遵循东方宾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限售条件的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涉及的东方宾馆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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