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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2日 19: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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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7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以200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许继集团以剥离非主业资产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出资额由中国电科院以重庆渝能泰山电线电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等资产认缴,平安信托放弃许继集团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将分别持有许继集团60%、40%的股权。 基于本次增资不会导致中国电科院或许继集团在相关商品市场具有控制地位、不影响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技术进步、有利于我国电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有利于打破境外寡头在电力装备制造业上的垄断地位的原因,中国电科院认缴许继集团新增注册资本,虽然将导致中国电科院获得许继集团60%股权并控制许继集团,但该行为并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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