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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股东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为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于2009年8月20日将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办理了质押,并已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9年8月20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截止目前,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共质押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 山东海龙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向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于2009年9月2日将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办理了质押,并已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9年9月2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截止目前,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共质押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5%)。 因股东方面经办此项工作的人员疏漏,没及时将股份质押情况报上市公司,导致公告有所滞后,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意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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