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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17日 19: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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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安GA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7年9月25日起,至2009年9月24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国安GA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9年9月17日(星期四),从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国安GA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至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至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国安GA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17.57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003,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国安GA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17.576元/股的价格购买1.003股中信国安的股票。 5、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国安GA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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