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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11日 17: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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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河股份下属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深圳市鑫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委托事项完成后要求支付奖励为由,起诉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一案,2009年9月8日,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09)望民初字第2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鑫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71,686元减半收取35,843元,由原告深圳市鑫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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