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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科 龙于2009年8月11日收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向公司注入白色家电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批复,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关于海信空调向公司注入白电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方案,并同意海信空调将拟注入的白电资产和负债合计作价人民币123,820.48万元注入公司,公司以3.42元/股的价格向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36,204.8187万股A股股份,作为购买上述资产所支付的对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青岛市国资委批复后,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国内和香港两地有关监管机构、主管部门等有权单位的批准、核准、同意或备案,以及对海信空调的要约收购豁免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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