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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股份于2009年6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通知,通过公开征集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工贸集团已确定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并于2009年6月15日与广新集团签订了《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国有股127,307,20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转让给广新集团,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636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19,171,302.78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工贸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新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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