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1日 08:23 |
作者: |
赵一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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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一蕙 佛塑股份今日宣布,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08-2010年),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由于自上市以来佛塑股份一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管税务机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资格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业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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