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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化工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接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稿,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沈化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代码0800008113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000698,34,000,000股(含红股、转增股、配股)的冻结。近期沈阳中院相关人员办理了此笔股份的解除冻结手续。 沈化集团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在农行开发区支行贷款5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9日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公司29,00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6.87%)质押给农行开发区支行,日前该笔款项已偿还,沈化集团办理了此笔股份的解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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