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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6日,*ST 兰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发行736,344,195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 同日,公司股东万向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会对你们公告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们因万向资源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736,344,195股人民币普通股,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803,596,033股人民币普通股,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6.8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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