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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5日,*ST 兰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25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 2008年12月24日,根据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第九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涉及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发行价格由原来的 1.17 元/股调整为 2.17 元/股,发行数量由原来的 1,365,698,207股调整为 736,344,195 股,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文件。 目前公司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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