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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超日:关于“11超日债”的特别风险提示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09:58 | 作者:
ST超日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11超日债”存在的以下风险:
因公司2011年度亏损,且预计2012年全年亏损9亿元至11亿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11超日债”将自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被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在“11超日债”付息日2013年3月7日不能付息,“11超日债”交易将被采取临时停牌等措施。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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