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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日太阳:2月1日即将复牌 需警惕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来源:东莞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1日 14:18 | 作者:俞春燕;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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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31日,公司连续发布系列公告,大致内容如下: 1、公司将于2013年2月1日开市起复牌;“11超日债”也将于2013年2月1日开市起复牌;2、由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按照《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2月1日起股票简称由“超日太阳”变更为“ST超日”,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其他不变。 3、对于发行的“11超日债”,根据有关规定,若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自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11超日债”将被实施停牌,深交所将在停牌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另外,若公司在3月7日不能按时付息,债券交易将被采取临时停牌等措施,相关情形消除后方可予以复牌或深圳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4、经公司控股股东倪开禄确认,2013年1月15日,倪开禄及其女儿倪娜已与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里煤业”)签订了关于转让公司股权的意向书,标的为倪开禄和倪娜持有的公司43.89%、合计3.7亿股中不低于35%的部分股权,若股份转让完成,木里煤业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不低于35%成为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对价不高于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44元(除权后)溢价6%,即不高于3.65元。 5、公司主要生产线大多已处于停产状态,主要银行账号已经被其供应商、贷款行起诉冻结。 2012年10月18日,公司三季度报告中业绩预告:2012年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3,500万。 股权转让困难重重。虽然公司控股股东倪开禄及其女儿倪娜与木里煤业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但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意向书不具法律效力,因此不具强制性。2、即使双方有意达成最终正式协议,由于控股股东倪开禄及其女儿倪娜所持43.89%的股份大部分质押给信托公司,而且转让的股份比例超过30%,同时还在36个月的锁定期内,加上木里煤业为国有全资公司,因此需要得到信托公司、青海省当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深交所、证监会等层层批准方可行,股权转让困难重重。 需警惕复牌后股价和债券价格大幅波动风险。由于公司经营状况无改善迹象、流动性问题短期也得不到好的解决,而且极有可能无力偿付3月7日的债券利息,2月1日的股票和债券复牌,需要警惕股价和债券价格的大幅波动风险。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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