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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解除和再次质押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19:33 | 作者:
2011年8月12日,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紫鑫药业限售流通股251,475,016股(2011年10月24日自愿追加锁定前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9.02%)中的104,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20.27%)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为公司向通化建行信用贷款一笔30,000万元,一笔32,000万元,共计62,000万元提供质押,其中14,670,000股股票已于2012年7月12日解除质押。
2012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康平公司函告,质权人将上述剩余质押股票89,330,000股于2012年7月18日解除质押。 2010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51,475,016股(2010年3月19日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2011年5月23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为73,96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49.02%)中的115,600,000股(2010年3月19日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2011年5月23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为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53%,)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为延边鑫悦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43,390,000股股票已于2012年1月18日解除质押。 2012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康平公司函告,质权人将上述剩余质押股票72,210,000股于2012年9月25日解除质押。 2012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康平公司函告,获悉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6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1.70%)质押给通化建行,为公司向通化建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7月27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登记手续之日止。 2012年9月29日,康平公司通知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80,1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5.61%)质押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与康平公司签订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下的权利实现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2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9月25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登记手续之日止。至此,康平公司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224,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80%)。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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