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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电缆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丁蜀支行。 公司于2012年5月4日接到中超集团通知,中超集团于2012年5月3日将上述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丁蜀支行的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全部解除质押。同日,中超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丁蜀支行办理期限为24个月、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和银票组合授信,双方已于2012年5月3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自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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