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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电缆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根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超集团质押的5,000万股自动变为6,500万股)。 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接到中超集团通知,中超集团于2012年4月18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011年12月2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5%)全部解除质押。同日,中超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6%)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办理期限为36个月、金额为3.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和银票组合授信,双方已于2012年4月18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自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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