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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6日,欧菲光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1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59,893,581.82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10月17日至2012年2012年4月16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到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再多出的利息一并转出。截止到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出包含利息共60339916.22元。 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公司已经将60339916.22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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