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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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24日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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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精华制药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2000743),发证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11年至2013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近日,公司取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批准文号:国科火字[2011]99号),发证部门为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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