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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20日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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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2008年12月31日下发的《关于认定河南省20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08]175 号),轴研科技被认定为河南省20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2008年至2010年)。 近日公司收到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科[2012]8号),同意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1000007。 根据相关规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1年起,公司连续三年(2011年至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自2011年1月份起,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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