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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12日 20: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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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重组后大连重工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职工董事许振新先生,职工监事王波女士、王晓刚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1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田长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胡迪女士、王元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监事任期具体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至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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