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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与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吸收合并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对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了吸收合并,并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的批复。 201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大重公司持有的12,320万股公司股份过户给重工.起重集团的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重工.起重集团持有公司12,3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57%,为公司控股股东。 大重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2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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