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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04日 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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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42号和[2011]12号文件精神,宜昌交运于2010年末完成大公桥水陆客运站搬迁,2011年4月26日完成资产交接。原大公桥水陆客运站业务由公司所属的宜昌港客运站承接,经过改造后的宜昌港客运站具备容纳大公桥水路客运站全部业务的能力,不会导致公司在旅客运输市场份额的流失,对公司港站服务业务不构成影响。 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收到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向宜昌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宜昌交运集团大公桥水陆客运站搬迁补偿资金的请示》(宜市财企发[2011]793号),及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告处理单》回复件。上述文件核定大公桥水陆客运站搬迁补偿费用共计4482.80万元。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市政府核定的大公桥水陆客运站搬迁补偿费用4482.80万元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大公桥水陆客运站搬迁补偿金额的核定,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约1746万元的正面影响,其具体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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