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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04日 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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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乙方)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甲方),于2011年12月29日签订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沥青供应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合作范围:1、乙方独家向甲方建设的2012年拟通车的吉怀、凤大等两条高速公路供应所需的重交沥青、改性沥青、抗车辙剂等沥青材料(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预先支付重交沥青材料款的除外)。如以上两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计划通车时间因甲方原因推迟,甲方承诺当年内将已储存的沥青按已签订合同同等条件用到甲方所属其它高速公路项目。 2、甲方在2012年1月29日前协助乙方与甲方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签订沥青购销合同,沥青材料款由甲方直接代付代扣给乙方,以共同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合同涉及产品名称、数量:重交沥青:16,169吨,改性沥青:44,474吨,总计:60,643吨。 本协议预计履行金额约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40%。本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协议为公司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本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具体操作落实以日后与甲方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签订的沥青购销合同为准,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本协议涉及的合同供货量为预计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各项目公司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的沥青购销合同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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