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04日 21:01 作者
      大华股份于2008年9月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8年9月19日,有效期为3年。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 号),根据关规定,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大华股份:前瞻布局安保运营服务 公司高速成长可期 (12-26 14:49)
·大华股份:子公司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 (12-22 19:50)
·大华股份 全面受益安防再升级 (12-14 09:51)
·大华股份:定向增发助公司主业加速成长 (12-13 14:59)
·大华股份:前后端同发力 全面受益安防再升级 (12-13 14:45)
·大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点评 (12-13 14:20)
·抢筹千亿市场 大华股份升级视频监控 (12-13 09:29)
·大华股份:增发项目助推公司持续高成长 (12-12 14:21)
·大华股份拟定增募资10亿建两项目 (12-12 09:54)
·大华股份拟定增募资10亿元 (12-12 09:13)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