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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6日 22:37 作者
      天虹商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2654万元、2513.4万元投资苏州木渎新华商业广场项目及福建泉州世纪嘉园项目开设天虹商场。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和泉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已在相关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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