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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家用:大股东林文洪先生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14日 18:53 作者
      冠福家用于2011年12月14日接到公司大股东林文洪先生的通知,林文洪先生于2011年12月14日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冠福家用的34,939,056股股票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获取投资所需资金。上述质押已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于2011年12月14日开始生效,质押期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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