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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泰亚股份2011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议,全资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竞买方式购买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内张坂片区张青公路北侧的地块。 为保证项目建设用地,福建泰丰决定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30日参加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具体情况如下: 出让方式: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出让标的宗地面积:109,058.9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竞拍起始价:4,416.8855万元。 该地块土地面积109,058.9平方米,扣除置换原有土地使用权59,345平方米外,应补地价面积为49,713.9平方米,应补土地出让款为2,013.41万元。 此次竞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竞拍结果公司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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