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科技:增加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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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14日 1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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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3日,新民科技控股股东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50.29%的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议增加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包括总工程师,结合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公司章程》中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增加总工程师,提议在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控股股东提出的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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