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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14日 18: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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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格林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用40,000万元对荆门格林美增资,由荆门格林美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用10,000万元对江西格林美增资,由江西格林美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2011年12月13日,荆门格林美、江西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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