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13日 22: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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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议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对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甲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乙方)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配方奶粉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和乙方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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