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8日 20: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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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签署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事宜进行了约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8月25日核准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业务整合方案,并要求严格按照该方案,推进业务整合工作。根据整合方案,华泰证券将除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以外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及相关资产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相关的员工和客户(项目)由华泰联合证券接收。 经公司、华泰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近期签订了《补充协议》。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荐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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