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4日 20: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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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圣莱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圣莱达董事、时任财务总监杨志红和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崔洪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圣莱达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此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公司、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成员将以此为鉴,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勤勉尽责的意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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