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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8日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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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9日,东华能源5万吨级码头事故发生后,公司与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双方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协调沟通解决方案。公司现已与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达成最终赔偿协议,双方确认: 本次事故的最终及全部赔偿款金额为26572万元人民币。公司前期已经收到预付金额为11906万元;于2011年11月16日收到14196.95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26102.95万元。上述赔偿款将主要用于化工仓储和液化气的经营性损失补偿、5万吨码头及设备重置和其他评估、监理、代付费用等。公司将依据赔偿款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确认。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南京化学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等联合投标人在南京化学工业园投标设立南京市东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截止本公告日,尚未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考虑到公司将集中主要资源和精力做强做大丙烷、丁烷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项目,经与各联合投标人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投资项目,退出南京市东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投标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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