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国家企业(集团)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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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4日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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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4日,三维通信接到杭州市发改委通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2011 第29号)。根据公告内容,公司被列为国家第十八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公司技术中心将享受用于科学研究、试验的国外进口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公司将根据通知的要求及时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手续。 此外,根据杭州市政府《关于扶持我市十大产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1〕140号)和杭州市滨江区政府《关于发展新兴产业,推进自主创新,打造人才特区的若干政策》(杭高新〔2011〕179号)文件的规定,因公司获评国家级技术中心,市区两级政府将给予一定数额的政府资助,最终政府资助金额将以公司实际收到的为准。由于公司尚未收到资助资金的实施细则,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在收到资助款后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公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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