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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4日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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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1日,鱼跃医疗接到其控股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光明先生、吴群先生三者的共同承诺函,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基于对中国医疗健康产业前景的长期看好及其“鱼跃医疗”持续成长的信心,同时鉴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立医疗产业孵化器基金的资金已基本筹措到位。故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光明先生、吴群先生三者共同承诺:在2011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13日之间,将不会对各自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所有股票(共计254556428股,占比62.24%)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上市交易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如在上述锁定期限内违反该承诺的,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所得将全部上缴鱼跃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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