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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7日 20: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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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有关规定,荣盛石化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发现公司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并于2011年10月24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的代办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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