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为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情况 |
|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4日 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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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软控股份经营层同意,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肇庆骏鸿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物买卖合同》,由星原租赁向软控机电购买裁断机、动平衡试验机等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合同生效后由肇庆骏鸿向软控机电支付设备预付款384万元,并抵作肇庆骏鸿向星原租赁支付的首付款192万和保证金192万。2011年10月12日,肇庆骏鸿与星原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将标的物出租给肇庆骏鸿使用,租赁本金合计人民币1,280万元,首付款192万元,租赁期限为三年,同时肇庆骏鸿支付给星原租赁人民币192万元租赁保证金,作为履约的保证。2011年10月20日,公司与星原租赁签订了《回购合同》,约定公司为上述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承诺担保,具体回购金额为承租人肇庆骏鸿未支付的已到期的租金及未到期本金之和。另外,公司与肇庆新力来轮胎有限公司、肇庆市泰信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的《保证合同》,约定其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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