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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经营所在地为公司与深圳市平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所得,该租赁期于2013年5月31日到期,为保障公司能有稳定地经营场所,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下设的政府部门申请购置公司研发大楼及总部办公用房,具体如下: 合同名称:《创新大厦临时购房合同》 交易对方名称:深圳市大沙河创新走廊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 用途:办公用房等 大沙河创新投资依法取得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内、宗地编号为04-05-17地块的相关主体资格,由其在该地块建设创新大厦。创新大厦建成后,将依法出售给符合《南山区企业总部用房暂行办法》要求、并经南山区企业总部用房领导小组审批确认的企业,作为企业总部办公用房。 根据《创新大厦临时购房合同》约定,公司购买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 成交金额:所售房产起售价为人民币15,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起售楼层始,每高一层售价相应增加人民币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在房产所处的楼层、具体建筑面积等细节尚未明确之前,暂按起售价及可售建筑面积的上限5,000平方米确定购房款为人民币75,000,000元整。买卖双方待房产的相关细节明确后,退还或补足应支付的款项。 房产交付时间:卖方需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公司。 房产用途限制:公司在取得房产产权10年内,不得将公司总部迁出深圳市南山区,不得转售、转租总部用房,不得擅自改变总部用房的性质,不得有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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