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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豪润达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德豪润达光电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收到江苏扬州邗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扬州德豪润达光电有限公司科技三项费用补贴的批复》,给予扬州德豪“科技三项”费用补贴资金人民币25,745,832元。扬州德豪已于2010年9月16日、2011年7月4日分别收到补贴款的一部分12,968,136元、5,777,696元。 2011年9月2日,扬州德豪再次收到上述补贴款的一部分人民币7,000,000元。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收到的补贴人民币7,000,000元将于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会对公司2011年度的盈利产生重大正面影响。但公司将补贴款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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