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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1日,陕天然气接到第一大股东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该公司于当日接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生重大变动情况进行信息披露的函》,陕西省政府决定组建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07,825,294股国家股(占总股本60.55%)无偿划转给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由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国家股股东权利。 该股权划转尚需签订股权划转协议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需将收购报告书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在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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