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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0年度配股方案配股数量〉的议案》。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20,030,0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以上内容无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核同意,但公司本次配股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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