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3月28日,西部材料同意为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2011年7月19日,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保证书,保证书约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为4,400万元的担保。本次签订的4,400万元最高额保证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50,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2011年7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约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北支行2011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18日期间办理业务形成的负债提供最高额为1,000万元的担保。本次签订的1,000万元《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50,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22,000万元(注:已签订最高额保证23,4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22,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8,000万元(注:已签订最高额保证39,400万元,实际发生对外担保38,000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74%。 无对外逾期担保。
|